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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委政府招待办

负责弥勒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弥勒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直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承办弥勒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制定弥勒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制定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直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统计和评价考核等管理工作。
负责弥勒市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弥勒市县(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业务指导处 对弥勒市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的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弥勒市接待交际协会和日常理事会的管理。
    负责弥勒市全办系统服务质量的指导、检查和考评。
    负责弥勒市烹饪、面点、客房、餐厅、理发、洗衣熨烫六个工种的培训、定级、发证管理。
  • 人事监察处 负责弥勒市招待办机关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的选拔、培训及管理工作。
    负责弥勒市招待办机关及基层处级干部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弥勒市招待办机关及基层行政监察。
    负责弥勒市招待办工资、人事统计、干部年报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 接待处 负责弥勒市大型活动和班子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
    协助弥勒市外事办公室做好来沈外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协助弥勒市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完成弥勒市委、弥勒市政府交办的行业性会议的会务接待服务工作。
    负责国家领导、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办局领导及所带团组来弥勒市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