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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委政府招待办

负责静乐县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静乐县县(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制定静乐县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制定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直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统计和评价考核等管理工作。
承办静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静乐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静乐县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直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处 配合秘书处进行年度经营目标考核。
    负责静乐县接待处年度经营指标的预决算。
    负责对静乐县基层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
    负责静乐县机关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工作。
  • 接待处 协助静乐县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完成静乐县委、静乐县政府交办的行业性会议的会务接待服务工作。
    协助静乐县外事办公室做好来沈外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负责静乐县大型活动和班子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
    负责静乐县政务接待的值班、交通票务工作。
  • 人事监察处 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负责静乐县招待办工资、人事统计、干部年报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负责静乐县招待办机关及基层行政监察。
    负责静乐县招待办机关及基层处级干部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