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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政府招待办

负责核定宽甸满族自治县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用房调配使用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装修、维修改造项目和方案的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政府招待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落实工作。
负责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直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承办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业务指导处 对宽甸满族自治县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的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宽甸满族自治县接待交际协会和日常理事会的管理。
    负责宽甸满族自治县全办系统服务质量的指导、检查和考评。
    负责宽甸满族自治县烹饪、面点、客房、餐厅、理发、洗衣熨烫六个工种的培训、定级、发证管理。
  • 人事监察处 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负责宽甸满族自治县招待办机关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的选拔、培训及管理工作。
    负责宽甸满族自治县招待办机关及基层处级干部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宽甸满族自治县招待办机关及基层行政监察。
  • 接待处 负责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务接待的值班、交通票务工作。
    负责宽甸满族自治县大型活动和班子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
    协助宽甸满族自治县外事办公室做好来沈外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协助宽甸满族自治县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完成宽甸满族自治县委、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交办的行业性会议的会务接待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