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外事局
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乐陵市重大涉外事件,负责乐陵市涉外领事保护等工作;牵头负责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乐陵市活动的管理和乐陵市民间组织涉外活动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有关涉外安全事务。
管理、指导乐陵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承办乐陵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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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处
统筹、管理及指导乐陵市对港澳工作的事项。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涉外事件。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乐陵市外国人士的管理及外国友人的表彰、奖励工作。
统筹安排分工范围内的乐陵市外事办领导外事活动。
指导乐陵市外事办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对外交往和参观点建设的工作。组织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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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宾处
利用外事接待的各种渠道和机会,为乐陵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负责接待来乐陵市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副总统、副总理、外交部长等国宾、外国前政界要人和其他重要外宾,以及我驻外使领馆邀请、推荐的重要外宾和团组。
做好乐陵市国际友好联络会的日常事务及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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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处
对乐陵市各部门、各单位与领事馆交往进行指导,促进乐陵市与派遣国的经贸、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双边领事关系条约,在外交部的授权下,代表乐陵市政府处理与外国各驻乐陵市领事馆有关的事宜。
受理领事馆人员以及临时来华人员的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的申请,对乐陵市外事服务中心受理领事认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协助做好外国驻乐陵市领事馆的建立、关闭及等级变更工作。为领事官员执行公务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