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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外事局

负责伊宁县与国外友好城市或地区交往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及综合性工作;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指导伊宁县外事接待、对外交往及涉外参观点建设工作;审核伊宁县各区县对外结好事宜。
承办伊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伊宁县人员因公出国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归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核有关部门派遣的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团组和人员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办签证及因公人员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行证的签发及签注;负责办理市领导出访报批等事宜;负责伊宁县对外邀请管理工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同伊宁县的交往事宜,按授权核发外国人来伊宁县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在伊宁县外籍人士的公务、礼遇、外交签证。
负责办理与外国驻伊宁县领事机构的交往和交涉事宜及有关领事业务,指导伊宁县各单位与外国领馆的交往事宜;负责外国领馆、境外媒体使用中方员工的政策及业务指导;受外交部委托,办理伊宁县范围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审批外国记者短期来伊宁县采访事宜,并负责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综合业务处 统筹、管理及指导伊宁县对港澳工作的事项。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涉外事件。
    指导伊宁县外事办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对外交往和参观点建设的工作。组织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培训。
    管理协调、审核或审批伊宁县举行的重要国际会议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伊宁县外国人士的管理及外国友人的表彰、奖励工作。
  • 领事处 对伊宁县各部门、各单位与领事馆交往进行指导,促进伊宁县与派遣国的经贸、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
    受理领事馆人员以及临时来华人员的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的申请,对伊宁县外事服务中心受理领事认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双边领事关系条约,在外交部的授权下,代表伊宁县政府处理与外国各驻伊宁县领事馆有关的事宜。
    协助做好外国驻伊宁县领事馆的建立、关闭及等级变更工作。为领事官员执行公务提供便利。
  • 国宾处 利用外事接待的各种渠道和机会,为伊宁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负责接待来伊宁县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副总统、副总理、外交部长等国宾、外国前政界要人和其他重要外宾,以及我驻外使领馆邀请、推荐的重要外宾和团组。
    做好伊宁县国际友好联络会的日常事务及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