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四川 自贡 大安区

大安区外事侨务旅游局

负责审核市直各部门、各区县报请大安区委、大安区政府审签(批)的涉及外事工作的文件;协调大安区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活动。
负责管理大安区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市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指导大安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为大安区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外事服务。
承担大安区涉港澳事务,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合作交往事宜,拟订大安区涉港澳事务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大安区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上报工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大安区邀请报批及接待工作。
负责大安区侨务工作,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区县侨务工作。

下属机构

  • 旅游发展管理科 承担大安区涉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大安区旅游资源普查和相关保护工作。
    拟订大安区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旅游重大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
    指导实施大安区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指导开展大安区旅游从业人员有关职业资格、等级、能力考试和考核鉴定工作。
  • 外事科 负责大安区部门科级及其以下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统筹安排大安区领导参加的外事活动。
    管理外国记者和外国新闻机构来大安区采访的有关事宜。
    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社团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的相关事宜。
    负责大安区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大安区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侨务科 负责大安区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华侨回大安区定居事宜、困难归侨侨眷的救济扶贫工作、侨务信访和大安区涉侨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调研侨情,提供侨情信息。
    组织、安排大安区重要涉侨团组出访。
    组织大安区企事业单位与华侨华人开展经济贸易、科技合作与交流。
    负责大安区侨务系统外派华文教师的选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