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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外事侨务旅游局

负责审核市直各部门、各区县报请禅城区委、禅城区政府审签(批)的涉及外事工作的文件;协调禅城区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活动。
负责禅城区侨务工作,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区县侨务工作。
负责禅城区旅行社设立核准,负责国际旅行社设立初审上报、出境旅游业务材料初审上报、国际旅游业务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材料初审上报、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旅游签证材料初审上报和导游从业人员资格审核。
承办禅城区委、禅城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旅游发展管理科 承担禅城区涉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禅城区旅游资源普查和相关保护工作。
    指导开展禅城区旅游从业人员有关职业资格、等级、能力考试和考核鉴定工作。
    指导禅城区旅游发展工作。承担禅城区旅游区域合作工作。
    协同禅城区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安全和旅游应急工作。制订禅城区旅游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
  • 旅游市场促进科 承担禅城区旅游市场分析、研究、预测工作。
    组织实施境内外旅游交易与交流合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禅城区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负责禅城区旅游新闻发布和媒体联络工作。
    负责禅城区旅游统计与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 侨务科 负责禅城区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华侨回禅城区定居事宜、困难归侨侨眷的救济扶贫工作、侨务信访和禅城区涉侨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调研侨情,提供侨情信息。
    负责禅城区侨务系统外派华文教师的选派工作。
    研究提出禅城区开展侨务工作的建议和发展规划。
    开展对禅城区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