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福建 泉州 金门县

金门县地震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金门县防震减灾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金门县防震减灾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承担中国地震局和金门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下属单位。指导金门县区、县防震减灾工作。
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金门县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内及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下属机构

  • 人事教育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干部、人事教育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金门县地震局实际,研究起草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会同金门县有关部门承办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工作。
    负责金门县地震局职工的政审工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申报工作。
    负责金门县地震局劳务派遣职工的聘用工作;
  • 震害防御处 指导金门县地震灾害的预测和预防。
    组织开展金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指导开展政策研究。
    组织制定金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审核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
    负责金门县地震灾害防御相关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 发展与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