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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发展大东区地质勘查相关产业和其他产业,开展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地勘经济。
管理使用国拨地质勘查经费、基本建设费和省核拨的地质勘查基金及其他专项资金;负责大东区全局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调整大东区全局产业结构和队伍结构,积极稳妥地推进地勘队伍的改革、改制、改组,把地勘单位逐步建设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实体。
贯彻国家和大东区有关地质勘查、矿产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局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等产业的生产计划;研究制定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规章制度。

下属机构

  • 地质矿产处 负责大东区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含商业性地质项目)的质量和技术管理,组织协调国家和地方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项目的立项和申报工作。
    组织大东区各级地质找矿成果奖的申报,协调地质找矿装备的申报。
    指导大东区地勘单位勘查开发一体化和地质工作产业化。
    协助组织大东区地质矿产勘查技术人员培训。
  • 财务资产处 编制下达大东区地勘经费预算,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指导、督促大东区地勘单位改制工作。
    拟定大东区有关财务会计、资产、基本建设等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研究拟定大东区地勘单位资产经营责任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 人事教育处 承办大东区专业人员职称评定和工人技能鉴定有关工作,负责人力资源配置日常管理
    会同大东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有关处室拟订干部人事、收入分配、劳动用工等改革方案。
    负责大东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大东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人事劳动、工资福利、职工培训、再就业等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