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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制定宝山区地方志书和年鉴编纂规范、标准。
承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宝山区委、宝山区政府及宝山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拟定宝山区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负责表彰和奖励在宝山区地方志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和地方志优秀成果。

下属机构

  • 秘书处 负责宝山区地方志编委会财务、总务、国资、综合治理等后勤保障及管理工作。
    负责宝山区地方志编委会党建、组织、人事、外事、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执行、协调、督办宝山区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等决定的事项。
    完成宝山区地方志编委会党组、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研究室 承担宝山区地方志编委会新闻发言人职责。 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宝山区地方志工作,普及地方志和地情知识。
    负责宝山区地方志编委会图书、期刊、杂志等资料的管理和借阅工作。
    承担宝山区地方志编委会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
    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县工作处 负责对宝山区区县地方志书审查、验收。
    负责制定宝山区各区县地方志书编纂规范和标准。
    负责指导宝山区各区县拟定地方志书编纂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宝山区区县地方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