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江西 南昌 新建区

新建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负责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指导新建区旧志整理和研究工作。
负责审查验收新建区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指导编纂新建区专门年鉴。
承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新建区委、新建区政府及新建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制定新建区地方志书和年鉴编纂规范、标准。

下属机构

  • 秘书处 负责新建区地方志编委会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并组织实施与检查。
    负责新建区地方志编委会机要、保密、印章、合同、公务网、档案等文秘工作。
    负责新建区地方志编委会财务、总务、国资、综合治理等后勤保障及管理工作。
    负责新建区地方志编委会党建、组织、人事、外事、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 研究室 拟定新建区地方志信息化发展规划。
    完成新建区地方志编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新建区地方志编委会新闻发言人职责。 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新建区地方志工作,普及地方志和地情知识。
    负责新建区地方志编委会图书、期刊、杂志等资料的管理和借阅工作。
  • 区县工作处 负责组织新建区区县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协作交流。
    负责新建区组织区县地方志编纂人员业务培训。
    负责对新建区区县地方志书审查、验收。
    负责制定新建区各区县地方志书编纂规范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