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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国家税务局

负责荔城区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
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负责荔城区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
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荔城区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下属机构

  •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参与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就检查中发现的政策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
    拟订荔城区并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承办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和风险管理工作。
    拟订荔城区并组织实施税务登记、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承办荔城区国税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所得税司 拟订荔城区并组织实施所得税分类管理,境内、境外税源管理、税基管理以及纳税评估、汇算清缴等办法;拟订荔城区并组织实施对企业和个人境外所得的征收管理制度。
    指导基层税务部门征收管理工作中所得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政策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
    参与所得税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拟订荔城区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指导、协调和监督社会保险费(基金)的征管业务,承担荔城区国税局收入的督导和统计分析工作;调查研究开征社会保险税的有关事宜。
  • 收入规划核算司 拟订荔城区税收统计核算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荔城区税收统计调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税收统计调查与分析。
    拟订荔城区重点税源监控制度和企业税收调查制度,组织实施重点税源监控分析和企业税收调查工作;测算发布全国行业税负和预警标准,统计发布纳税排行榜。
    拟订荔城区税收分析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税收分析工作。
    组织开展税收收入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税收经济预警分析,测算并发布全国和地区宏观税负、税收弹性系数、税收收入能力和税收征收率;收集、整理外国税收收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