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云南 丽江 永胜县

永胜县国土资源局(国土局)

承担规范永胜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永胜县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承担及时准确提供永胜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承担永胜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下属机构

  • 规划科技科 负责综合统计等工作。
    负责永胜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组织永胜县新增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
    负责永胜县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和实施监督管理。
  • 耕地保护科 负责永胜县统一征地的组织指导工作,组织起草征地补偿办法,负责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管理等工作。
    承办永胜县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农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
    负责永胜县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
    组织实施永胜县农地保护、耕地特殊保护、农用地转用等工作。组织基本农田保护。
  • 测绘地籍管理科 负责永胜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变更、用途变更和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报批审查。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永胜县各种地图编制、出版的审核。
    负责永胜县测绘单位的测绘资格审核、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负责对永胜县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收集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