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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县园林局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金门县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联系实际提出制定、修改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成区园林绿化工程立项、融资及各种专项费用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制定金门县园林绿化养护的质量等级、定额标准和古树名木保护等级标准,组织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招标、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及工程验收。
依法查处金门县违反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管理、监督、检查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和专业培训、考核工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职能 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住宅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和应诉代理等工作;
    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以及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 计划财务处职能 制定金门县园林局财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金门县园林局财务审计和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金门县园林局国有资产、城建资金管理和工程立项、预决算的审批、申报;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 规划建设处职能 组织拟订城市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负责金门县园林绿化行业统计工作。
    负责园林绿化项目投资、融资工作;
    参与建成区圃地、花卉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