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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粮湖管理区商务局

贯彻执行国家商务管理及口岸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运粮湖管理区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整顿和规范运粮湖管理区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依法对运粮湖管理区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运粮湖管理区承担的对外援助相关工作。

下属机构

  • 市场秩序与调节处 承担整顿和规范运粮湖管理区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
    承担运粮湖管理区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
    承担运粮湖管理区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
    承担运粮湖管理区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
  • 贸易管理处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流通行业发展工作。
    组织实施运粮湖管理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承担运粮湖管理区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运粮湖管理区机电产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 综合处 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运粮湖管理区对外开放、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监测分析商务和口岸宏观运行情况。
    研究分析运粮湖管理区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
    综合协调运粮湖管理区有关自由贸易区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