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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商务局

促进荔城区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
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荔城区承担的对外援助相关工作。
负责整顿和规范荔城区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指导荔城区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荔城区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下属机构

  • 贸易管理处 承担荔城区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荔城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协调荔城区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
    负责荔城区流通行业发展工作。
  • 市场秩序与调节处 承担荔城区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
    承担荔城区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
    承担整顿和规范荔城区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
    推动荔城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 政策法规处 承办荔城区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落实荔城区商务局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组织推进荔城区商务局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起草荔城区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