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司法局
受省司法厅委托对威远县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指导、监督威远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威远县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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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处
承担威远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负责威远县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起草威远县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威远县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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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组织对威远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活动。
联系威远县区县司法局和威远县律师协会,监督、指导威远县律师协会工作。
负责威远县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掌握、评估和报送威远县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拟订威远县律师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威远县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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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处
会同威远县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指导威远县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指导和监督威远县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拟订威远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