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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区司法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庐山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庐山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监督庐山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指导、监督庐山区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管理庐山区法律援助工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庐山区司法局机关政务工作。
    负责庐山区司法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庐山区司法局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承担庐山区司法局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 基层工作处 拟订庐山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
    指导和监督庐山区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庐山区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会同庐山区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 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拟订庐山区律师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庐山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
    负责庐山区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掌握、评估和报送庐山区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联系庐山区区县司法局和庐山区律师协会,监督、指导庐山区律师协会工作。
    组织对庐山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