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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司法局

指导、监督吴兴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实施吴兴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指导、监督吴兴区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受省司法厅委托对吴兴区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下属机构

  • 基层工作处 指导和监督吴兴区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吴兴区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会同吴兴区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拟订吴兴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
  • 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负责吴兴区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掌握、评估和报送吴兴区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联系吴兴区区县司法局和吴兴区律师协会,监督、指导吴兴区律师协会工作。
    组织对吴兴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活动。
    组织实施吴兴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
  • 法制处 起草吴兴区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吴兴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承担吴兴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吴兴区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