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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司法局

指导、监督平山区司法行政系统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
受省司法厅委托对平山区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组织实施平山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监督、管理平山区属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罪犯改造等工作。

下属机构

  • 法制处 负责平山区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对平山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及其代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承担平山区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承担平山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 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组织实施平山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
    组织对平山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活动。
    联系平山区区县司法局和平山区律师协会,监督、指导平山区律师协会工作。
    负责平山区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掌握、评估和报送平山区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 基层工作处 会同平山区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指导平山区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指导和监督平山区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拟订平山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