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广西 河池 都安县

都安县司法局

指导、监督都安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都安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
受省司法厅委托对都安县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指导和管理都安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管理区、县级都安县司法局领导干部。

下属机构

  • 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联系都安县区县司法局和都安县律师协会,监督、指导都安县律师协会工作。
    拟订都安县律师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都安县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
    组织对都安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活动。
    负责都安县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掌握、评估和报送都安县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 办公室 承担都安县司法局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负责都安县司法局机关政务工作。
    承担都安县司法局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负责都安县司法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 法制处 负责都安县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负责对都安县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及其代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负责都安县司法局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承担都安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