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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拟订并组织实施将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推进将乐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与将乐县有关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负责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相关工作。
负责监测将乐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下属机构

  • 发展规划司 提出将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
    组织拟订将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提出推进将乐县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统筹协调将乐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 经济运行调节局 监测将乐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协调解决将乐县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组织应对将乐县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 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将乐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起草将乐县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提出将乐县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
    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将乐县重大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