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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担规划荔城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推进荔城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承担组织编制荔城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西部地区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承担荔城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下属机构

  •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协调解决荔城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荔城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
    组织拟订荔城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参与研究和衔接荔城区委内司局及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 经济运行调节局 监测荔城区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协调解决荔城区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组织应对荔城区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 发展规划司 提出荔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
    组织拟订荔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提出推进荔城区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统筹协调荔城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