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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粮湖管理区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贯彻实施有关劳动教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运粮湖管理区劳动教养场所和劳动教养人员管理工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劳动教养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
负责编制、申报运粮湖管理区劳动教养系统的人民警察经费、劳动教养人员改造经费及其他各项经费。
承办运粮湖管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所政管理处 指导对运粮湖管理区劳教人员的执法管理。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劳教人员对延长劳动教养案件不服的行政诉讼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直属单位劳教案件报告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负责对运粮湖管理区劳教人员的收容、调配、调遣、安全警戒工作。
  • 计划财务处 草拟运粮湖管理区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的财务年度计划。
    指导运粮湖管理区劳教单位计划财务工作。
    审核和管理运粮湖管理区各项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财务、基建投资的管理工作。
  • 政治部 协助运粮湖管理区主管部门管理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以及党的建设、廉政建设。
    管理运粮湖管理区劳教工作管理干部学校。
    协助运粮湖管理区有关部门管理劳教系统的机构编制。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劳教系统警务、警衔评授审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