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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云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云浮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副局级事业单位,负责云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云浮市地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负责云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负责云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下属机构

  • 会计部 负责云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资金的计划管理、调度及保值增值;
    负责云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资金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监督;
    负责云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导、监督、考核分中心、管理部、办事处、受托银行和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中心机构财务的经费核算。
    负责云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会计核算,市本级及各管理部的经费报账工作;
  • 住房公积金单位协管员职责 负责云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开户。
    负责云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单位每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计算。
    负责云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变更、转移、支取等业务的统一办理。
    负责云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单位住房公积金总帐和职工个人明细帐。
  •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指南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情况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或注销登记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缴存登记。缴存单位确定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工资基数、缴存比例,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设立帐户。中心凭单位缴存登记表为缴存单位及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