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江西 萍乡 芦溪县

芦溪县人民政府参事室

协助芦溪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芦溪县政府、芦溪县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
督促检查芦溪县政府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对国务院和芦溪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芦溪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芦溪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负责芦溪县政府参事的选聘、管理;组织参事进行调查研究;为参事做好服务工作;为参事参政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
研究芦溪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向芦溪县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芦溪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下属机构

  • 文史处 组织、协助芦溪县馆员开展文史研究、艺术创作、诗词采风等活动。
    开展与省、市文化团体和有关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组织芦溪县馆员围绕文化建设进行文史咨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听取、收集和反馈馆员意见和建议。
    收藏芦溪县有关着作和珍贵文献资料,负责有关字画、图书资料的管理、抢救和保护工作。
  • 组联处 承办芦溪县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馆员和研究员的选聘工作。
    承担芦溪县室(馆)文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刊物的编辑管理工作。
    负责芦溪县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馆员的学习培训、统战联谊及其他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负责芦溪县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馆员和研究员的组织管理和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 参事处 负责提出参事调研计划和选题建议。
    承担芦溪县参事调研报告、参事建议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反馈等工作。
    承办芦溪县参事考察、调研的组织服务工作。
    组织芦溪县参事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调查研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