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人事局
会同船山区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会同船山区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船山区(回船山区)工作或定居政策。
承办船山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劳动关系处
负责拟订船山区劳动关系政策。牵头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则。
牵头建立完善船山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
负责船山区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
承办中央在船山区单位工作人员、省级机关工勤人员和省属企业职工流动工作。
-
规划财务处
负责拟订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承担船山区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承担船山区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船山区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代管帐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以及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
职业能力建设处
负责拟订船山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完善船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
完善船山区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
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船山区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