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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监督管理南平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简称特殊药品)和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中药材质量,监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承担南平口岸药品进口备案工作。
负责南平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负责制定南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督查跨区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产品抽样检验工作。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指导、监督各区(县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综合协调处 负责南平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的具体实施,承担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和对外交流工作。
    参与南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
    承担南平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推动南平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有关业务工作。
  • 办公室 承担南平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内部审计、财务和资产的管理等。
    负责拟定南平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南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外事、机关后勤、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督办等政务工作。
    负责拟定、组织实施南平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 审批管理处 管理南平各项审批事项的咨询与办理。
    受南平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和注册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工作。
    负责推进南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承担南平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具体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