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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防雷办

承担对东方市从事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
承办东方市政府安全生产防雷专业的督查工作。
协助东方市气象局对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验收等进行具体审核,对雷电灾害事故进行调查鉴定。
协同东方市质监部门对防雷产品进行质量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 防灾减灾处 承担东方市重大灾害天气跨区域、跨部门的联防预报工作。
    负责东方市综合气象观测、气象预测、预报、预警业务的管理,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及重大活动的气象保障工作。承担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组织开展东方市气象灾害防御及其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和实施东方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开展气象灾害调查、防御和灾害评估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社会管理处 组织协调东方市行业内管理工作,负责气象行业标准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气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气象科技服务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承担东方市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气象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气象法律咨询有关工作。
    负责东方市气象行业管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气象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工作。
  • 人事及宣传科 组织东方市防雷执法安全大检查。
    负责东方市内防雷减灾法规的实施。
    负责制订东方市内防雷减灾的宣传
    负责东方市精神文明创建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东方市办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负责县防雷部门的监察、审计、局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