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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邮政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
组织协调咸宁市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及办理国家邮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督管理咸宁市邮政市场;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起草咸宁市邮政业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
    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咸宁市域内党政机关等协调工作。机关秘书、文电、会务、文书档案、印章使用与管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起草综合性文稿等工作。
    协助开展咸宁市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负责承办本级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 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 贯彻国家普遍服务、特殊服务标准,依法监督咸宁市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义务的履行和服务质量,
    负责组织对咸宁市邮政企业贯彻执行邮政服务价格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违法价格政策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依法负责审核咸宁市邮政企业分支机构设置或者撤销、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开办或停办的申请,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建立咸宁市邮政普遍服务、机要通信等监督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
  • 市场监管处 负责掌握咸宁市邮政市场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市场主体的基础数据信息。
    负责监督、保障咸宁市快递服务质量,协助省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处理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服务质量的申诉和举报等有关事务,
    负责建立完善咸宁市邮政业统计工作制度,建立统计工作体系,负责统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供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及信息服务。
    负责组织制定咸宁市邮政市场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通信保障预案,组织协调从事邮政业务的企业落实相关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