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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质量技术监督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本鞍山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
宏观管理和指导鞍山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鞍山质量振兴实施计划;
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和指导农业、工业及其他领域标准化工作;
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协调与监督实行强制性管理和安全认证;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 人事教育科 承担鞍山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承担鞍山机关和指导管理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党群及精神文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承担鞍山职能转变、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相关工作;
    指导管理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
  • 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 按规定权限负责鞍山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经营、使用、改造、修理、检验检测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规定权限负责鞍山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经营、使用、改造、修理、检验检测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规定权限负责鞍山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以及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按规定权限负责鞍山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以及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 办公室,财务科 负责鞍山质量技术监督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
    安排、管理系统有关项目经费及部分专项经费,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组织办理各类建议提案;承担鞍山信息、信访、宣传、政务公开、综合性调研、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等工作;
    承担鞍山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基本建设、收费、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财务和资产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