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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质监局

承办山东质监局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山东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提高山东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承担山东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组织实施质量振兴规划、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和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建立质量分析制度,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业产品许可证的监督和管理,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山东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初审检测机构提出的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计划,监督检测机构完成监督抽查计划情况,负责质量监督后处理工作,向山东质监局上报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根据市质监局发出的预警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受理质量仲裁检验申请,协助产品质量鉴定,负责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工作,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山东质监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会务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编制和实施山东质监局发展计划,执行上级下达的各种计划。负责统计工作。
    负责山东质监局的财务预决算,统一管理财务经费。负责财务票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罚没物品的处理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山东质监局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工资及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
  • 特监(计量))科 负责管山东辖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及电梯、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协助山东质监局对特种设备实行证照管理。参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检验检测、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负责或参与山东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有关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有关法律法规。
    处理特种设备的投诉举报。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完成山东各类专项、综合统计报表。
  • 质量科 监督管理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依法实施对山东内的检测技术机构计量认证的日常监督。协助上级部门开展认证认可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地方质量振兴规划和名牌战略实施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对山东企业争创名牌产品进行培育、推荐、审核。
    负责山东质量指标的考核、统计、上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生产许可证、准产证)监督、查处工作。负责管理质量协会工作。
    负责提出山东产品质量监督计划,报市局批准并组织实施。监督验收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