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黑龙江

黑龙江质监局

承担黑龙江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组织实施质量振兴规划、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和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建立质量分析制度,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业产品许可证的监督和管理,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黑龙江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监察责任,受市质监局委托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和部分行政许可的受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销售、租赁、检验检测等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按规定权限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负责黑龙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初审检测机构提出的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计划,监督检测机构完成监督抽查计划情况,负责质量监督后处理工作,向黑龙江质监局上报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根据市质监局发出的预警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受理质量仲裁检验申请,协助产品质量鉴定,负责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工作,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负责黑龙江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受理质量投诉举报,承办市质监局交办的案件、举报投诉处理的有关事宜;根据开县政府授权,组织协调黑龙江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下属机构

  • 特监(计量))科 协助黑龙江质监局对特种设备实行证照管理。参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检验检测、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负责或参与黑龙江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有关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有关法律法规。
    处理特种设备的投诉举报。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完成黑龙江各类专项、综合统计报表。
    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按照黑龙江质监局的统一规划建立本辖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 质量科 负责黑龙江质量指标的考核、统计、上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生产许可证、准产证)监督、查处工作。负责管理质量协会工作。
    组织推行黑龙江农业标准化、信息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负责黑龙江的代码、条码管理。
    负责提出黑龙江产品质量监督计划,报市局批准并组织实施。监督验收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认证认可工作的法律法规。推动和指导黑龙江企事业单位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
  • 食品科 开展黑龙江食品生产企业的年审、巡查、回访、换证等日常监管工作。
    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黑龙江场准入制度。
    负责处理黑龙江食品质量的纠纷和投诉举报。
    通报黑龙江食品质量监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