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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质监局

负责统一管理石柱县标准化工作,推行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开展商品条码工作,开展标准化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统一管理石柱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检查,负责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能效标识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监督管理。
承担石柱县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配合市质监局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通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负责石柱县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初审检测机构提出的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计划,监督检测机构完成监督抽查计划情况,负责质量监督后处理工作,向石柱县质监局上报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根据市质监局发出的预警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受理质量仲裁检验申请,协助产品质量鉴定,负责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工作,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 食品科 通报石柱县食品质量监督信息。
    负责处理石柱县食品质量的纠纷和投诉举报。
    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石柱县场准入制度。
    开展石柱县食品生产企业的年审、巡查、回访、换证等日常监管工作。
  • 质量科 负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石柱县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申报和推荐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负责石柱县普法宣传和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查处工作。负责联系石柱县质监局受理产品质量鉴定、质量仲裁检验。负责受理质量投诉、调解质量纠纷。
    负责提出石柱县产品质量监督计划,报市局批准并组织实施。监督验收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工作。
  • 特监(计量))科 依法对石柱县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计量器具以及商品量等实施计量监督,规范计量行为。组织实施强制计量检定。受理计量投诉,调解计量纠纷。
    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按照石柱县质监局的统一规划建立本辖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处理特种设备的投诉举报。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完成石柱县各类专项、综合统计报表。
    负责或参与石柱县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有关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