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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财政局

承担汕尾市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汕尾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负责组织起草汕尾市有关税收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关税政策的相关研究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汕尾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汕尾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汕尾市的贷款业务;对汕尾市金融机构实施财务监管;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下属机构

  • 综合科 承担汕尾市罚没财物收入管理工作。
    承担汕尾市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
    承担汕尾市政府性基金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工作。
    承担汕尾市交通、交警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 法规税政科 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承担汕尾市税收政策调查研究有关工作。
    承担汕尾市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研究提出汕尾市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关税、进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 国库科 分析汕尾市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汕尾市财政总决算。
    承担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统一管理本级财政资金账户。
    研究和推行汕尾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承担拟订汕尾市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