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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财政局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鞍山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鞍山财力的建议;拟订并执行市与区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组织制定鞍山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鞍山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依法负责鞍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负责资产评估的有关管理工作。
研究建立鞍山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下属机构

  • 国库科 承担拟订鞍山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
    承担鞍山国债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
    承担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统一管理本级财政资金账户。
    研究和推行鞍山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 法规税政科 参与起草鞍山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
    承担鞍山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鞍山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研究提出鞍山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关税、进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 综合科 拟订鞍山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本级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承担国土、海域、矿产、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鞍山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鞍山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章制度。
    承担鞍山政府性基金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