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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计生委

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新乡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负责新乡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组织建立完善新乡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负责制定新乡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贯彻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制定新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下属机构

  • 规划财务科 执行国家和新乡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指导所属单位装备配置设备。
    负责新乡计生委所属单位药品、耗材、医疗设备器械的采购、配送、结算、使用的监管。
    负责指导和监督新乡计生委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组织重大项目内部审计。负责组织指导所属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负责新乡计生委机关和所属单位事业费预算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 政策法规科(宣传教育科) 承担新乡计生委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组织实施新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拟定和组织实施新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和规范。
    承担新乡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
  • 疾病预防控制科 负责新乡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专业人员培训。
    指导新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总结评估。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效果等卫生监测,负责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牵头组织实施新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绩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