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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计生委

负责制定葫芦岛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葫芦岛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葫芦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负责组织实施葫芦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监督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制定葫芦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及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葫芦岛卫生和计划生育区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葫芦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葫芦岛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下属机构

  • 疾病预防控制科 完善葫芦岛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及寄生虫病的发生和传染病疫情的蔓延。
    牵头组织葫芦岛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建立葫芦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工作,配合做好相关信息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负责葫芦岛突发急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效果等卫生监测,负责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 政策法规科(宣传教育科) 起草葫芦岛卫生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研究解决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运用中的问题。
    负责葫芦岛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审批工作,统筹管理葫芦岛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
    组织开展葫芦岛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卫生和计划生育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
    拟定和组织实施葫芦岛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和规范。
  • 规划财务科 统筹规划和协调葫芦岛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葫芦岛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葫芦岛计生委所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医疗卫生财务评价检查和监督工作。
    协同葫芦岛相关部门监管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药品价格及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负责指导和监督葫芦岛计生委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组织重大项目内部审计。负责组织指导所属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