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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规划局

负责开封建设项目(含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广场、停车场、绿化、雕塑、户外广告、建筑物外立面装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下同)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招投标及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承办开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编制开封历史名城(镇、村)、历史街区(地段)、历史建筑的保护规划,指导各层次保护规划的实施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评定及报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开封风景名胜区的评定及报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城乡地名的命名。
负责开封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检查城乡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城乡规划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下属机构

  • 城市战略与总体规划处 牵头开展开封及地区发展战略的规划研究和谋划,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跨分局范围的城乡规划(交通、市政类专项规划除外),指导各地区总体层面的规划编制,牵头制定开封近期建设规划。
    指导、监督{1村镇规划管理工作。
    负责牵头或配合做好成系统使用城市空间的专项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对{1各类专项、专业规划进行综合平衡。
    负责开封规划局职责范围内各类规划成果的审查、报批和综合利用。
  • 总工程师办公室 牵头负责开封规划局各类规划编制计划和任务管理以及监督检查。
    负责开封规划编制、城市设计成果档案及其数据库的管理,负责规划审批、规划核实、规划监察等信息数据库的统筹管理。
    完成开封规划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制定开封规划局业务类培训工作计划,参与全局培训工作的组织。
  • 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处 具体负责开封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年度编制计划、规划编制要求以及其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完成开封规划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开封规划局职责范围内规划成果的审查、批报和综合利用。
    负责{1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执行、动态更新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