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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规划局

组织编制萍乡历史名城(镇、村)、历史街区(地段)、历史建筑的保护规划,指导各层次保护规划的实施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评定及报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萍乡风景名胜区的评定及报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城乡地名的命名。
承办萍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负责拟订萍乡有关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萍乡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检查城乡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城乡规划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下属机构

  • 总工程师办公室 负责制定萍乡规划局业务类培训工作计划,参与全局培训工作的组织。
    负责萍乡规划编制、城市设计成果档案及其数据库的管理,负责规划审批、规划核实、规划监察等信息数据库的统筹管理。
    负责萍乡规划局职责范围内立法文件技术部分的草拟。
    负责萍乡规划局规划编制、规划实施技术标准的制定和统筹。
  • 办公室 负责萍乡规划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扎口组织和牵头办理。
    负责萍乡规划局系统保密工作的扎口管理。
    负责萍乡规划局系统政务活动的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系。
    负责萍乡、局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办文的督查督办,负责局行政类目标任务的分解、督察、考核。
  • 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处 负责萍乡规划局职责范围内规划成果的审查、批报和综合利用。
    完成萍乡规划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制定萍乡规划局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建筑管理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职责范围内立法文件技术部分的草拟。
    负责{1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执行、动态更新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