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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规划局

负责崇左建设项目(含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广场、停车场、绿化、雕塑、户外广告、建筑物外立面装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下同)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招投标及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负责崇左城乡规划的业务发展、科技进步、信息交流、技术培训、政策咨询等工作。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组织编制崇左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有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参与、指导编制镇规划、村庄规划,并承担审批和报批责任。负责城市设计的审批。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城乡综合交通规划及各类交通专项规划。制定、下达规划编制指令性计划。参与编制崇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储备、出让计划。负责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相关的规划管理工作。提出重大市政、公共设施及其他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和用地布局。
负责崇左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行业管理,参与建筑设计行业管理。负责或参与城市规划测绘、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及共享平台的建设、维护和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各类管线的普查,指导和管理各类管线数据库的动态更新维护工作。推广运用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办公自动化。

下属机构

  • 城市战略与总体规划处 牵头开展崇左及地区发展战略的规划研究和谋划,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跨分局范围的城乡规划(交通、市政类专项规划除外),指导各地区总体层面的规划编制,牵头制定崇左近期建设规划。
    指导、推动{1编制各类村镇规划和涉及村镇的专项规划。
    负责崇左规划局职责范围内立法文件技术部分的草拟。
    开展崇左新型城镇化的规划研究。
  • 名城保护与城市雕塑处 负责编制指定的{1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街巷、历史建筑、古镇古村保护规划,指导分局编制以上保护类规划。
    负责研究制定{1各类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负责职责范围内立法文件技术部分的草拟。
    负责崇左规划局职责范围内规划公示、公告的内容制作,以及规划成果宣传材料的印制。
    牵头负责崇左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工作,负责崇左各类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调查、评估、认定、公布、调整和建档工作。
  • 办公室 负责崇左规划局政务类综合性文稿及局领导交办文稿的拟制。
    负责崇左规划局机关后勤、物业管理和服务保障。
    完成崇左规划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扎口管理崇左规划局党政公文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