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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编委

协调台中市委、台中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台中市委各部门之间、台中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台中市委各部门与台中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区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承办台中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台中市委、台中市政府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审核和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提出台中市委、台中市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审核区县(市)党政群机关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和县乡党政群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
负责台中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审核和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提出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

下属机构

  • 监督检查科 负责监督检查台中市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负责依法处理台中市违反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
    负责受理机构编制举报事项并进行督办,负责牵头组织台中市机构编制工作考核。
    负责监督检查台中市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 综合科 负责台中市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接待、信访、保卫工作。
    负责台中市机关党务、财务、干部人事、学习培训、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负责承担台中市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具体工作。
    负责编制系统自身建设。
  • 市直科 负责拟定台中市市直行政管理体制和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负责办理台中市市直党政机关和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市直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
    负责牵头拟定台中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
    负责牵头拟定台中市市县两级编制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