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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编委

协调佛山市委、佛山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佛山市委各部门之间、佛山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佛山市委各部门与佛山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区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研究拟定佛山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的审核和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审核市直科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提出市直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审核区、县(市)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制订佛山市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协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佛山市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信息的采集和情况综合,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和培训工作。
研究拟定佛山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审核市直各部门和区县(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监督检查科 负责监督检查佛山市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负责监督检查佛山市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负责受理机构编制举报事项并进行督办,负责牵头组织佛山市机构编制工作考核。
    负责监督检查佛山市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 用编管理科 负责办理佛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事项。
    协助佛山市有关部门制订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随军随调家属等政策性人员安置用编计划并参与组织实施。
    负责佛山市市直考试录用公务员用编计划审核和佛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用编计划汇总。
    负责拟定佛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 市直科 负责拟定佛山市市直行政管理体制和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负责牵头拟定佛山市市县两级编制分配方案。
    负责牵头拟定佛山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
    负责办理佛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和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市直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