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河北 唐山市

唐山市编委

研究拟定唐山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审核市直各部门和区县(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唐山市委、唐山市政府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审核和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提出唐山市委、唐山市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审核区县(市)党政群机关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和县乡党政群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
研究拟定唐山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的审核和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审核市直科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提出市直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审核区、县(市)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制订唐山市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协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唐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年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唐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用编管理科 协助唐山市有关部门制订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随军随调家属等政策性人员安置用编计划并参与组织实施。
    负责唐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审核相关工作。
    负责拟定唐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办理唐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事项。
  • 综合科 负责唐山市机构编制工作的信息综合、综合性文件和材料的起草。
    负责承担唐山市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具体工作。
    负责市级机构编制网站的管理维护工作。
    牵头办理唐山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 市直科 负责牵头拟定唐山市市县两级编制分配方案。
    负责办理唐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和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市直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
    负责牵头拟定唐山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
    负责拟定唐山市市直行政管理体制和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