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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经贸委

负责丽江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协调推进丽江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丽江化工新材料等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工艺美术行业管理;依法负责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
承办丽江委、丽江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承担丽江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拟订并组织丽江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
    组织实施丽江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评估。
    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丽江节能监察和考核。
  • 产业政策处 编制实施丽江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
    综合拟订丽江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
    组织拟订丽江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
    提出推进丽江产业结构调整、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
  • 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会同丽江有关部门指导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推动丽江工业设计、产学研联合,参与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
    组织拟订丽江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负责丽江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