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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经贸委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白城市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目录,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闽台、闽港、闽澳和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白城市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负责协调推进白城市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白城市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白城市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供需衔接及依法分工负责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白城市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白城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承办白城市委、白城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技术改造投资处 提出促进白城市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
    指导白城市相关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
    参与白城市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
    组织编制实施白城市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有关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
  • 电力能源处 提出白城市电、热价格政策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工作。
    组织拟订白城市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
    组织协调白城市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运输,保障经济安全运行和市场正常供应。
    承担白城市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和春节旅客运输的牵头工作。
  • 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白城市节能监察和考核。
    推动循环白城市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工作,参与促进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承担白城市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拟订并组织白城市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