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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经济委员会

分析监测普陀区全社会工业、商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调节日常运行,建立预警机制,参与研究消费政策。参与制定重要商品储备计划,并对重要商品储备实施监督管理。
根据普陀区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的导向和政策,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工业布局调整,老工业区改造和产业升级;
负责普陀区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讼工作。
研究制定普陀区商品市场运行和调控的政策措施,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处理协调商品市场运行中突发事件及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商品市场监控,规范流通秩序,倡导商业诚信。

下属机构

  • 贸易市场科 负责设立普陀区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的需求上报工作。
    对普陀区拍卖业、典当业、旧货业、租赁业、二手车流通业、活畜屠宰业、报废车拆解等特殊商品的流通进行监管。
    监测分析普陀区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普陀区重要商品 (肉、菜、糖等)的储备、管理和调控。
    负责组织推动普陀区有关社会诚信建设工作。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 协调处理对外贸易纠纷。负责管理和监督普陀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监督检查普陀区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
    负责外企投资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办企业、国际援助等业务。
    负责普陀区各类扶持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的审核与申报工作。
  • 经济法规科 组织管理普陀区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普陀区经济委员及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制培训工作。
    研究普陀区经济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和对策。
    负责普陀区经济类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