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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委员会

分析监测新乡全社会工业、商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调节日常运行,建立预警机制,参与研究消费政策。参与制定重要商品储备计划,并对重要商品储备实施监督管理。
根据新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社会工业、商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研究新乡制定工业、商业的行业规划、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实施行业管理。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承办新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贸易市场科 负责设立新乡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的需求上报工作。
    对新乡拍卖业、典当业、旧货业、租赁业、二手车流通业、活畜屠宰业、报废车拆解等特殊商品的流通进行监管。
    负责新乡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监测、分析、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监测分析新乡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新乡重要商品 (肉、菜、糖等)的储备、管理和调控。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 协调处理对外贸易纠纷。负责管理和监督新乡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申报新乡企业承担国家对外援助项目,参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
    负责外企投资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办企业、国际援助等业务。
    负责新乡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并对外派人员进行审核转报和备案登记。审核转报新乡企业境外加工贸易,并给予指导。
  • 经济法规科 组织管理新乡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新乡经济委员及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制培训工作。
    负责新乡经济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起草经济类政策文件和报告。
    研究新乡经济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