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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纪检委

完成内蒙古委、内蒙古政府和中纪委、监察部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管内蒙古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内蒙古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主管内蒙古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内蒙古委、内蒙古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内蒙古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内蒙古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负责检查并处理内蒙古委、内蒙古政府机关各部门,各市地党组织和内蒙古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下属机构

  • 党风廉政监督室 负责综合分析内蒙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
    综合分析内蒙古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科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情况,提出报告。
    负责具体组织内蒙古的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
  • 办公室 综合、分析内蒙古纪检工作及案件的情况,收集、整理内蒙古行政监察工作和政纪案件的情况,负责以内蒙古监察局名义与市监察局、内蒙古政府及各部门的联系。
    负责内蒙古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信息、简报和重要文件的起草、文书材料和案件的立卷、归档及保管。
    负责内蒙古文件印制、收发和机要文件送阅,管理案件统计表。
    负责内蒙古接待、会务和领导日常活动的安排等工作。
  • 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内蒙古机关检查处理和各科级党组织、政府报批和备案的案件。
    审理内蒙古下级纪检、监察室报送的重大复杂案件和征求意见案件。
    受理内蒙古党员、干部对本机关给予的党纪、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和其他党员、干部对各科级党组织、政府批准的党纪、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
    承担内蒙古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