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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纪委监察局

负责检查并处理开封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区市县党的组织和开封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负责管辖单位的案件指导、协调。
调查研究开封政府各部门和区、市、县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和撤销本级和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负责调查处理开封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区市县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其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会同开封委直属机关、开封政府各部门及其各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系统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审核、考察各区市县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协助开封委组织部考核区市县和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负责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副书记(副组长)考核任免;负责组织和指导开封民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本机关内干部、工人的人事管理。

下属机构

  • 研究法规室 汇总、整理开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组织开展对开封纪检监察工作历史及规律的研究。
    负责本部门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负责对开封纪委局重大工作部署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负责开封纪检监察法规的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对纪检监察法规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
  • 组织部 考察了解开封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表现情况,考核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人选,提出调整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办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工作。
    负责派驻开封市直属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并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
    调查研究开封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情况。
    负责指导开封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 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开封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
    负责本部门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综合分析开封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综合协调开封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